關于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黃興名譽權糾紛案,(2017)渝0107民初14347號,主審法官如何理解洗錢罪中的“明知”程度,人民群眾常說:以史為鏡,能知興替。
2018年10月10日,為規范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切實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于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币髲臉I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識別客戶身份,主動監測并報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和交易記錄。從業機構有義務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有關協助查詢、凍結的規章制度,協助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及時查詢、凍結涉案財產,配合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好取證和執行工作。
被告黃興在“借貸寶”及其開發公司的行為未經相關國家機關認定的情況下,撰寫文章中作出“金融詐騙”、“非法集資”、“洗錢”、“旁氏騙局”、“傳銷”等具有明顯傾向性的評論,并在多個網絡平臺傳播,對公眾的獨立判斷產生影響,造成原告在一定范圍內的社會評價降低,其行為已經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